北京外國語大學網絡教育學院學生證明辦理工作管理辦法
發布時間:
2021-07-26 16:25 來源:
關鍵詞:
為規范學生證明的辦理工作,保證此項工作的嚴肅性,提高辦事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凡具有學籍的在校生、畢業生可依照程序辦理相關學生證明,任何人不得擅自制作和辦理在校生、畢業生的有關證明。
第二條 學生證明材料
學生證明材料分類:
1.中英文學籍證明: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有學籍信息可開具。
2.中英文成績單:有成績信息可開具。
3.中英文預畢業證明:全部課程已通過,但未滿足學制要求未能畢業開具。
4.中英文畢業證明: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有畢業信息可開具。
5.中英文學位證明: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有學位信息可開具。
6.檔案自帶證明:畢業檔案需到戶籍地或工作地存檔可開具。
第三條 開具其他證明
學生在辦理其他證明時,應據實開具。
1.參軍證明:應注明學生姓名、學籍號、身份證號,系我院(網絡教育學院非全日制)學生。
2.低保證明:應注明學生姓名、學籍號、身份證號,系我院(網絡教育學院非全日制)學生。
3.下個教育階段證明:學生應獲得學士學位,應注明按照中國的教育體制,學士階段結束后,下一階段為碩士研究生。
第四條 辦理流程
辦理證明數量不超過10份,采用順豐快遞郵寄,收方付費。
第五條 證明為紙質材料,蓋章有效。嚴禁篡改、偽造證明材料的行為,違者視情節輕重作相應處理。
第六條 本管理辦法的最終解釋權歸屬北京外國語大學網絡教育學院。
北京外國語大學網絡教育學院
2021年0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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