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國語大學網絡教育學院課程免考管理條例(2021年9月修訂)
為積極響應教育部要求“主動實現與其他高校優秀資源共享,推進和完善學分互認制度”,減少學生重復性的學習活動,北京外國語大學網絡教育學院(以下簡稱“學院”)特制定本管理條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一、課程免考定義
新生在入學前如已參加過其他國民教育系列體系相關專業課程的學習且成績合格,且已合格課程的目標、內容和難度與我院課程相匹配,或者已獲得某些職業資格考試或水平考試的合格證書,或者已經獲得我院??飘厴I證書,學生可根據本條例相關規定,申請相關課程的免考,免考申請獲得批準后,即獲得相應課程學分。免考課程仍需按照課程學分交納課程學費。
二、課程免考條件
1.持有國民教育系列??埔陨希êW歷教育成績單者(成績單四年內有效),如已修課程(成績通過)的目標、內容和難度與我院課程相匹配,且在本條例規定的可申請免考課程的范圍之內,學生可申請相應課程的免考。
2. 持有我院??飘厴I證書,續讀我院非英語專業專升本層次可申請指定公共課課程的免考。
3.持有指定國際、國內機構頒發的資格證書者,可申請指定課程的免考。
4.戶籍(以身份證為準)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學生,可申請指定課程的免考。
5.就讀并通過學院英語專業指定課程的學生,可申請非英語專業英語課程的免考。
6.持有自考全國統考課程通過成績單(成績單四年內有效),課程目標、內容與難度與我院課程相匹配,可申請我院非英語專業指定課程的免考。
7.申請免考課程總學分不能超過全部所修課程計劃總學分的30%,即高起專/專升本層次免考專業課程不超過4門(含4門),高起本層次免考專業課程不超過8門(含8門)。
8. 課程免考條件細則,詳見本條例第四條“可免考課程的互換說明”。
三、可申請免考的課程
1.英語專業可申請免考的課程
新編商務英語概論、新編商務英語(1)、新編商務英語(2)
英語翻譯概論、英語翻譯(1)、英語翻譯(2)
英語教育概論、英語教學法(1)、英語教學法(2)
財經英語概論、財經英語(1)、財經英語(2)
法律英語概論、法律英語(1)、法律英語(2)
2.非英語專業可申請免考的課程
大學英語系列課程、公共課、專業基礎課及專業課、學位英語統考
3.持有我院??飘厴I證書續讀我院非英語專業可申請免考的指定課程
形勢與政策、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
四、可免考課程的互換說明
1.英語專業
2.非英語專業
(1)非英語專業大學英語系列課程及公共課
(2)非英語專業專業基礎課、專業課
(3)非英語專業學位英語
特別注意:
1.專升本層次學生通過教育部公共課統考的《計算機應用基礎》后,可自動獲得學院課程計劃中《計算機文化基礎》的免考;高起本層次學生通過教育部公共課統考的《計算機應用基礎》和《大學語文B》后,可自動獲得學院課程計劃中《計算機文化基礎》和《大學語文》的免考;專升本和高起本層次學生在我院就讀期間參加教育部公共課統考《大學英語B》成績為90分及以上,可自動獲得《學位英語》的免考。學生無需單獨辦理此類課程的免考申請。
2.除教育部統考課程外,學生如已參加課程考核,則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申請相應課程的免考。
五、免考申請時間
學生需在每學期開學日至開學日后21天內申請課程免考。
六、免考申請方法及證明材料
1.學生需在學習平臺“學籍管理”內免考欄目在線申請課程免考,上傳成績證明、畢業證書等證明材料的電子掃描件,經學習中心初審、學院終審后,公布審批結果。
2.成績證明必須蓋有證明出具單位教務處、檔案室或考試主管部門的公章(紅色印章),沒有紅色印章的復印件無效。學生也可以持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屬學習中心教務辦公室,由教務老師審查原件后在復印件上簽名并加蓋學習中心教務專用章。
3.成績證明上要有詳細的課程名稱、成績信息以及個人姓名,缺任何一項均無效。
七、獲取免考結果途經
學院在對外公布的學籍申請截止日期之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屆時學生通過學習平臺“學籍管理”內免考欄目查看免考審批結果。學生如有疑問,可通過學院主頁公布的聯系方式要求核對。
八、如在提交申請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學院不予審批通過,已經審批通過的課程取消通過資格。嚴重者將取消學生學籍,并保留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的權利。
九、本條例解釋權屬于北京外國語大學網絡教育學院。任何關于課程免考事項的處理原則和辦法均以本條例為準。
北京外國語大學網絡教育學院
202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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